司法機關可以采納非法證據嗎?采用刑訊逼供獲得的證據屬于非法證據嗎?
2023-05-12 15:11:32 來源:法務網
證據規則有:審判機關取證原則、最佳證據規則、非法言詞證據排除原則、口供補強原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是對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證據予以排除的統稱,也就是說,司法機關不得采納非法證據,將其作為定案的證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
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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