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速遞!青海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3-04-14 13:21:40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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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海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青海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按照房屋的市場評估的價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積來進行確定,被征收方可能會獲得幾十萬元的補償金。具體的補償金數額,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相加。
(資料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政府強制占用農戶耕地怎么辦?
1、政府強制占用農戶耕地,可以向國土資源部門舉報。
此外,政府強行征用農民土地耕地使用者可以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或是申請聽證。
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強制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并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
2、政府強行征用農民土地首先核實征收審批手續合法性,征收批準時間直接決定補償標準。
具體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補償標準以征地批準機關批準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以及當地規范性補償文件為準并結合相應市場評估值。
三、征收土地地面附屬物怎么賠償?
1、征收土地地面附屬物可能會照價賠償,被征收方獲得的賠償金數額。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由省政府制定并公布執行,各省分別制定了實施土地管理法細則或辦法,大部分省授權設區的市政府制定附著物補償標準。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制定該標準的年度限制,有的市制定的標準執行年度跨度十年,有的跨度5年。實際工作中應根據市場物價變動情況及時調整補償標準,按照前三年產值標準理論,附著物補償標準最低應在三年調整一次。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包括地上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用。
(1)地上林木的補償或砍伐費等。其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拆什么補償什么,拆多少補償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為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建筑材料、勞動力和運輸等費用,按各類建筑物和構筑物的等級和結構進行測算,制定符合當地物價水平的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林木補償費按樹木的大小進行補償,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補償費而發給砍伐費。果樹、經濟林等則根據投入情況予以補償。
(2)對所拆遷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大小給予合理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當地現行價格分別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被拆遷的,由用地單位按原標準支付適當的拆遷補償費;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值,由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但是,拆除違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在征地糾紛中,大多數進行的訴訟屬于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時為數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訴訟,有時候也可以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如對于非法占地的行為,從民事角度考慮我們可以起訴民事侵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恢復原狀。對于已經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如果該協議簽訂過程中存在脅迫等手段,則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起訴撤銷該協議。
青海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上述文章中給出了解答。涉及拆遷房屋標準的問題應當是根據產權證上記載的建筑面積以及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如果對于該問題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提供專業法律知識服務。
